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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展跨領域學分學程(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停止申請)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國際會展跨領域學分學程」選讀要點

102年10月21日教務會議訂定通過

108年5月30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109年5月11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 學程規劃

一、學程名稱:國際會展跨領域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為培育國際會議及展覽產業之優秀專業人才,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與創造職場優勢,特結合本校應用外語、國際會議及展覽相關課程,依據「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學程設置規定」,訂定本要點。

三、設置單位:管理學院。

四、參與教學單位:管理學院相關系所。

五、授課師資:由管理學院教師負責授課。

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

()本學程分為「基礎課程」與「核心課程」,其中「核心課程」再分為「會展外語應用類」及「會展行銷應用類」二大類。

()「基礎課程」至少須修習1門科目;「核心課程」之「會展外語應用類」及「會展行銷應用類」,皆須分別修習至少2門以上之科目。

()修滿基礎及核心課程共18學分,且成績及格後方可獲得學程證明書。

()學程課程如下表:

類型

基礎課程

核心課程

會展外語應用類

會展行銷應用類

目名稱

會展概論

會展英語

策展規劃與管理

會展日語

國際會議規劃與管理

商管英文

參展規劃及行銷

商務英文簡報

活動規劃與管理

進階口語表達

接待禮儀與解說技巧

職場英語

餐旅英文

會展個案分析

國際禮儀英文

目的地行銷

英美社會與文化

跨文化溝通

七、選讀對象: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皆可選讀本學程。

八、招收名額:不限制(但需受課程選修人數上限之規範)

九、申請方式:學生得至TIP系統申請並逕行修讀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部分跨領域學分學程有特殊規定者,則需先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修讀。

十、核發學程證明書方式:學生修畢本學程應修科目且成績及格者,應主動檢具歷年成績單及「學程證明書」申請表(附件二),經管理學院審核無誤後,由教務單位發給學程證明書(含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成績)。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得要求發給學程證明書。

十一、特殊規定事項:學生若已修畢與學程開設課程性質相近科目,得向管理學院提出抵免申請,經同意後得抵學程課程

  • 選讀要點

一、學生修習本學程,至少應有5學分不屬於學生所屬系()或學位學程開設之科目。

二、學生進入本學程前,於本校所修之本學程開設科目,可採計為本學程學分。

三、已具本學程修習資格,而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學士班學生,若日後為本校研究生,得繼續修習本學程,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計算。

四、本要點未規定事宜,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之。

五、本要點經課程規劃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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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讀要點

2.修讀申請表

3.證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