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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時尚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選讀要點

109年12月3日臨時教務會議通過

壹、學程規劃

一、學程名稱:  時尚產業經營管理學分學程
二、設置宗旨:  以企業管理為根基,針對時尚服飾產業,培養時尚事業管理

行銷人才為主,並結合產學實務之合作,發揮時尚事業管理之具體化。因此特結合本校系企業管理、國際行銷及展覽銷售相關課程,依據「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訂定本要點。 

三、設置單位:管理學院。 
四、參與教學單位:管理學院相關系所。 
五、授課師資:由管理學院教師負責授課,配合校外專業師資。 
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 
1.  本學程分為「基礎課程」與「核心課程」,其中「核心課程」再分為「時

尚服飾行銷應用類」及「時尚產業管理應用類」二大類。 
2.  「基礎課程」為必修科目;「核心課程」之「時尚服飾行銷應用類」及

「時尚產業管理應用類」,皆須分別修習至少2門以上之科目。
3.  修滿基礎及核心課程共18學分,且成績及格後方可獲得學程證明書。
4.  學程課程如下表:

類型

基礎課程

核心課程

時尚服飾行銷應用類

時尚產業管理應用類

科目

名稱

時尚經營

管理概論

(3學分)

必修

消費者行為(3學分)

 

財務管理(3學分)

 

品牌故事行銷(3學分)

銷售與流通管理實務(3學分)

商圈分析(3學分)

電子商務(3學分)

時尚媒體製作(3學分)

供應鏈管理(3學分)

策略行銷規劃(3學分)

顧客關係管理(3學分)

 時尚商品網路行銷實務

(3學分)

門市服務管理(3學分)

時尚品牌

概論

(3學分)

服務行銷(3學分)

企業流程管理(3學分)

行銷管理(3學分)

策展規劃與管理( 3學分)

參展規劃與行銷(3學分)

管理學 (3學分)

七、修讀對象: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皆可選讀本學程。 

八、招收名額:不限制(但需受課程選修人數上限之規範)

九、申請方式:學生得至TIP系統申請並逕行修讀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部分跨領域學分學程有特殊規定者,則需先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修讀。

十、核發學程證明書方式:學生修畢本學程應修課程且成績及格者,應主動檢

具歷年成績單及「學程證明書」申請表(附件二),經管理學院審核無誤後,由教務單位發給學程證明書(含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成績)。未依規定提出申請者,不得要求發給學程證明書。

十一、  特殊規定事項:學生若已修畢與學程開設課程性質相近課程,得向管理學院提出抵免申請,經同意後得抵學程課程。

貳、選讀要點

一、學生修習本學程,至少應有5學分不屬於學生所屬系(組)或學位學程開設之科目。

二、學生進入本學程前,於本校所修之本學程開設科目,可採計為本學程學分。 

三、已具本學程修習資格,而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學士班學生,若日後為本校研究生,得繼續修習本學程,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計算。 

四、本要點未規定事宜,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之。 

五、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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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讀要點

2.修讀申請表

3.證書申請表